关于转发中粮协 《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粮协〔2021〕1号
关于转发中粮协
《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地级市粮食行业协会:
现将中粮协《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1〕4号)转发你们,请按中粮协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做好2021年全国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前向省协会提交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0年度信息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不需纸质件)。并同时缴纳省协会、中粮协的会费。
二、申报单位在报送扫描件同时,请登陆中粮协官网
(www.G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栏,在线填报2020年度信息报表。
三、申报范围: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及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有效期到2021年或已过有效期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四、请各地级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做好申报企业审查推荐工作,没有成立协会的地市,商请当地粮食和储备局协助审查推荐。省协会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中粮协。届时,中粮协对我省协会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在中国粮食行业网进行公示,对合格者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颁发证书和标牌。
五、联系方式:
(一) 省粮协秘书处:肖华莉 020—83517150
电子邮箱:gdpags@126.com
(二) 中粮协:沈浩杨 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85001185/1182/1181 韩兆轩13520889521 电子邮箱zglx_hyc@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账号:0200013309014402959
户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行号:102100001338
附件:《关于进行第十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1〕4号)
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