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国际粮油博览会)”的通知
粤粮协〔2020〕7号
关于组织我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
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国际粮油博览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粮食行业协会:
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以下简称粮油展),定于2020年10月31-11月2日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根据中粮协《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国际粮油博览会)》实施方案(附件1)的有关精神,认真抓好我省组织落实本届粮油展的参展、参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省粮食行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代表团。团长由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会长周南珍担任。协会秘书处组织落实有关工作。
二、组织我省粮食行业代表参观。
1、请各地市协会(没有成立协会的,请市粮食和储备局协助组织)组成代表团,确定联络员,组织和统计参观人数。于2020年9月2日前将参观人数汇总(领取参观证数)发电子版到省协会邮箱(gdpags@126.con)或会员微信群;联系人:肖华莉 传真 :020--83517070
2、如需预定住宿酒店的,请于9月底前,联系省协会秘书处提供相关酒店的联系方式,自行预定。房费自行和酒店结帐。
三、大力组织企业参展。请各地市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尤其执行会长、副会长、荣获中粮协、省粮协各种荣誉单位和需要参加产品金奖评选的企业单位参展。
2020年9月2日前,参展企业请填写《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各地展团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表)报协会秘书处,以便汇总上报。
四、参展产品金奖申报及评选工作
(一)粮油展将继续开展参展产品金奖评选活动,企业参展产品金奖评选的申报材料,请参照中粮协《关于组织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评选活动的函》(粮组办发〔2020〕1号)执行(附件2)。
请各地市协会(参展企业)于9月2日前将企业评选金奖材料(电子版PDF)等报省协会秘书处,以便审核汇总上报。
(二)所有申请参评企业提交《承诺书》,对本企业所报数据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做出郑重承诺。
(三)符合参评条件的参展企业均可申请参评,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五、各参展单位的展位费用请直接汇入中粮协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银行账号:0200013309014402959(汇款时请注明粮油展;若以个人姓名汇款,请务必备注参展公司名称。请参展企业务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便开具参展费发票)。
六、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肖华莉 彭银 电话:020-83517150 传真:83517070 邮箱:gdpags@126.com
附件1:关于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国际粮油博览会)实施方案
附件2:《关于组织第十八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评选活动的函》粮组办发〔2020〕1号)
注:以上2个文件请上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网站(www.gags.org.cn)或微信会员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