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放心工程 > 监管制度 > 正文

关于增加“放心粮油”质量卫生检测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9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3 字体:

                      粤粮协201025

关于增加“放心粮油”质量卫生检测项目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放心粮油的质量,保障放心粮油安全、营养、健康,并参照省粮食局《关于增加省级储备粮入库卫生指标检测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068号)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增加参评放心粮油大米产品卫生指标含量检测,具体检测工作由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承担,检测费用由参评企业承担。凡镉含量不合格的大米,一律不得参加放心粮油的评审。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八月九日


   :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10楼

Copyright (c) 2009-2010 广东粮食行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10033975号